花卉园艺工考证:花卉园艺工
花卉园艺工(5-01-03-02,13-085):
(1)职业定义:从事花圃、园林的土壤耕整和改良;花房、温室修装和管理;花卉(包括草坪)育种、育苗、栽培管理、收获贮藏、采后处理等。
(2)职业等级:本职业共设三个等级,分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 学习期满经考试合格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的《职业资格证书》,全国通用。
职业资格证书是劳动就业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一种特殊形式的国家考试制度。它是指按照国家制定的职业标准或任职资格条件,通过政府认定的考核鉴定机构,对劳动者的技能水平或职业资格进行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评价和鉴定,对合格者授予相应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国家职业资格分为五个等级:国家职业资格一级(高级技师) 、国家职业资格二级(技师) 、国家职业资格三级(高级工) 、国家职业资格四级(中级工) 、国家职业资格五级
《花卉园艺工》职业简介
一、职业名称
花卉园艺工
二、职业定义
从事花卉的种类选择、育苗、栽培(生产)及其养护管理的人员。
三、主要工作内容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进行各类花卉良种培育、栽培(生产)管理、防病治虫;(2)对用于花卉生产的各类土壤进行配制和改良以及各类相关资材的使用;(3)管理维护花卉生产的设施,包括温室、花房及其他园艺设施;(4)对花卉在绿地和室内不同场地应用的施工和养护管理。
四、职业等级
本职业共设四个等级:五级(初级)、四级(中级)、三级(高级)、二级(技师),均已列入鉴定公告,可面向社会开展培训与鉴定。
高级花卉园艺工鉴定规范
一、适用对象
在鲜切花、盆花生产基地和园林、城市园林、公园、自然保护区、园艺场、盆景园、企事业单位、花圃、花木公司、花店、花卉良种繁育基地等从事花卉栽培、花卉经营(包括种子经营)、花卉育苗、良种繁育等生产、科研辅助人员。
二、申报条件
1. 文化程度:高中毕业或中等职业学校毕业。
2. 持有中级技术等级证书两年以上者。
3. 身体状况:健康。
三、考生与考员比例:
1. 理论知识考评:20:1
2. 实际操作考评:5:1
一、职业名称:花卉园艺工
二、职业编码:5-01-03-02
三、职业分类:农、林、牧、渔、水利业生产人员 >> 种植业生产人员 >> 园艺作物生产人员
四、标准发文:劳社厅发[2004]7号
五、包含工种:育苗工(13-083)
绿化工(13-084)
花卉工(13-085)
六、职业描述:从事花圃、园林的土壤耕整和改良,花房、温室的修造和管理,花卉育种育苗、栽培管理、收获贮藏、采后处理等的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
(1)对花圃园林土壤进行耕耙、修整、改良;
(2)建造、维修、管理温室、花房及其他园艺设施;
(3)进行花卉育种、良种繁殖、选纯复壮;
(4)进行播种、育苗、栽插、嫁接;
(5)进行施肥、浇水、除草、上盆、修剪、整形、搭架、盆景制作等田间管理;
(6)收藏种子苗木;
(7)保养工具。
注:职业描述以已颁布的国家职业标准内容为准